时间:2020-02-27 浏览量:2476
为迅速贯彻落实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》,2月27日,和龙林业有限公司、林区基层法院、林区人民检察院与和龙森林公安局联合组成多个宣传工作组,在和龙林区开展了新一轮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。
活动中,各工作组深入辖区内生鲜超市、集贸市场、熟食店、饭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,向商户和居民群众宣传了《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》,发放了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单、宣传册,公布了举报电话,号召大家保护野生动物、禁止非法交易行为,从自己做起,不猎捕、不食用、不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未经批准加工生产的制品,积极主动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来。鼓励大家积极对违法猎捕、销售、经营、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进行监督举报。
此次活动,粘贴宣传海报50张,悬挂条幅30个,发放宣传单2000份、宣传手册400个,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。下一步,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将与林区基层法院、林区人民检察院、和龙森林公安局持续联合,集宣传教育、日常巡护、重点打击于一体,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,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控,对于违法犯罪人员,一经发现,将依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。